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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2390 编辑: 协会工作人员G 发布时间:2024-05-16 08: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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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1、发放购房补贴时,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车位(库)时间如何界定?售出原自有住房时间如何界定?

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车位(库)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售出原自有住房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购房补贴向属地申请,具体可关注后期各属地相关政策发布;住房补贴政策可以与车位补贴政策、房票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3、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如何认定?

指当前家庭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其中有未成年子女);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计二孩、三孩。

4、新市民、进城农民和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具体如何认定?

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我市常住,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

进城农民指由农村进入我市的各类群体。

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指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员、保安、保洁等,各属地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人员范围。

5、购房如何落户?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完成网签备案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二、优化销售政策的举措有哪些?

一是不再执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加快企业销售节奏。

二是全面取消楼层差价,加快顶底等非标准楼层销售。

三是优化调整企业自持商办比例政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支持竞自持租赁住房整体转让,优化租赁房源配置。

五是支持企业购置办公用房,按照我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相关规定,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六是优化车位(库)销售政策,不再限制业主增购车位(库)数量。

三、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有哪些做法?

一是全面实施房源核验,为每套房源建立专属“身份标识”。

二是优化交易资金托管,为二手房交易资金加道“保险”。

三是深入推进带押过户,保障在押不动产依法转让,降低群众不动产交易成本和风险。

四是发挥二手住房互换平台作用。对房屋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契税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契税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五是落实国家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是加强中介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四、政策如何支持“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举措的目的在于畅通一、二手房之间的交易渠道。二手房交易周期长,尤其是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违约情况,新举措有望降低交易风险,消除顾虑,加快二手房流转速度。

除本政策第1条明确的“卖旧买新”“买新卖旧”购房补贴外,为进一步加强新房、二手房市场联动,参照其他城市做法,采取市场化“帮卖”与鼓励国企市场化“回购”两种措施,进一步畅通卖旧买新渠道,支持“以旧换新”。具体情况可关注我市行业协会和合房租赁公司相关发布。

五、推广房票安置有哪些做法?

一是搭建房源超市,在各属地房源超市的基础上搭建全市房源超市。

二是支持房票跨区域流通,市区发放的房票可购买全市房源超市内的房屋,县(市)、安巢经开区自行确定房票使用区域。

三是将开发房票系统,规范房票核发、使用、兑付。

四是落实优惠政策,因区施策给予购房奖励,具体由各区、开发区另行制定。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调整?

一是当前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55万、65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二是借款人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45万、55万元上调至70万元。

三是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75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5万元上调至84万元。

七、在本市新购买住房时,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的认定如何执行?

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如,张三家庭在庐阳区有一套住房,但在包河区无住房,其在包河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至5月15日未发放的住房贷款,参照该政策执行。

缴纳契税时首套房标准仍按税务部门认定标准执行。

八、从哪些方面考虑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给?

近年来,我市改善性住房需求稳步释放。为顺应市场需求,拟从完善公共配套、加大低密住宅供给、优化控规导则、提高得房率等方面,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给。强化重点片区规划和策划研究工作,优化提升片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加高质量住宅供应,整体提高居住环境和住宅建设品质。放宽阳台、露台等容积率计算规则,增加住宅的使用空间;支持架空层、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放空间建设需求,提高住宅小区的开敞空间品质;加大住宅层高基准值,鼓励住宅客厅、餐厅挑高设计,丰富住宅内部空间,满足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放松建筑面宽限制,增强设计灵活性,打造多样化城市建筑景观;增加小区配套设施供给,构建充满活力的社区生活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九、本市将如何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

一是坚持以需定建,有序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2024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4000套。

二是分类保障,重点保障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

三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实行现房销售,让购房群众所见即所得。

 

咨询电话:0551-6264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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