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相关内容,以下为相关内容公示的参考指引,各经纪机构可结合实际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做好公示上墙。
一、营业执照
图例:
二、机构登记证明公示
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机构实名登记证明(存量房房监管平台截图)
截图操作路径:
合肥市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https://hfzfzlw.com/clf/)--机构人员公示--机构公示--门店--搜索门店营业执照名称--截图--打印--张贴公示。图例:
三、从业人员服务证公示/佩戴
登录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诚信管理系统(https://user.hfrea.org.cn/index.php?c=login),通过管理员账号或者经纪人个人账号登录下载打印,经营场所上墙公示,从业人员挂牌佩戴。
图例:
【注:机构人员有增减、从业人员信息有变更等,请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实际从业人员应与公示的从业人员保持一致】
四、合同示范文本公示
登录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https://www.hfrea.org.cn/)--办事指南--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肥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下载打印公示
五、业务流程
注:以上流程设计图仅供参考,各经纪机构设计制作公示。
六、服务及收费公示
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公示(参考模板)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各经纪机构可自行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七、信用档案查询方式
https://hfzfzlw.com/clf/credit 合肥市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信用公示
八、存量房交易风险提示
可登录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https://www.hfrea.org.cn/)--办事指南--存量房交易风险提示--下载打印制作公示。
九、投诉电话及12345价格举报电话
公示企业内部投诉电话,12345价格举报电话。
十、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1、如属加盟经营,应公示加盟授权书或品牌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2、如属分支机构,除上述应公示的内容外,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