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陈菲 2021-07-20 IP:223.244.90.213主题: 投诉合肥爱上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内容: 本人实名投诉合肥爱上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滨湖世纪城福徽苑4幢2704室,该中介公司群租房,打隔断,存在尚多安全隐患,反映多次无果,工作人员在签合同之前虚假宣传,诱人签订合同,退房时无中生有合同条款,推卸责任,存在乱收费现象,并要挟不交该笔费用就不退押金,沟通时业务人员威胁我们可以不同意那笔费用,直接按违约处理,押金全扣留,若是合同明确规定的我可以支付,无中生有的费用希望该公司能出示有关条例,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督查,给我们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6号)第五条明确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租赁纳入社区综合管理的范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该负责协调和处理辖区内房屋租赁事务和纠纷,并受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请到房屋所在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询问。包河区住建部0551-63357282。
回复时间:2021-07-20